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堂考试课程成绩:
1、在答卷上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作其他不是答案的任何标记的;2、携带规定动作以外的文具、工具书等进入考室且不按规定统一放置的;3、用规定的蓝、黑两色钢笔和圆珠笔以外的笔(墨)答卷或修改涂抹答案的;4、有意在考场内交谈、喧哗,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的;5、在考室内吸烟不听劝阻的;6、不按考务细则规定填写姓名、考号和座位号或书写太乱无法辨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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