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自考作弊的原因,自考成绩为零可能会计入档案。如果情节不严重的不记录在档案里,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则会计入档案。各省对于自考作弊的处罚规定有所不同,考试可查询当地自考作弊相关规定。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同时给予警告或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
1.以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考试舞弊行为的。
3.破坏报名点、考场、评卷地点秩序,使考试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以其他方法影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责任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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